2015年,基础教育二司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部党组决策部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综合改革,加快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加强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和实验教学应用,全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一、深入推进课程教材教学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贯彻落实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坚持规律性、强化系统性、注重实效性,整体设计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组织开发教学资源,纳入考试评价体系,实现中小学法治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修订。将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标准要求充实到各学科课程标准当中,进一步增强课程标准的思想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整体性。做好课程修订与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衔接,确保学和考的有机结合,增强育人效果。
3.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教材编写、修订、审查、使用工作。组织做好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三科新教材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201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生使用三科新教材。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后序册次教材的编写、修订和审查工作,2015年基本完成部编和现行三科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4.抓好《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各地负责教科书选用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各地制订《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教科书选用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推进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教科书选用工作。
5.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加强调研和工作案例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做法,研究修订《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对教材编写、审定、修订、使用工作的规范管理。健全管理机制,完善中小学教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升教材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中小学教材质量不断提高。
6.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学改革。采取多种方式,推广首届基础教育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交流与共享,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推动各地充分发挥教研在服务教育行政决策、推进课程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各地开展育人思想和方法研讨活动,将教育教学行为统一到育人目标上来。
二、深入推进考试评价改革,抓好各项改革政策落实
7.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强政策培训解读,对各地进行分类指导。针对东中西部省份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与研讨活动,指导各地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个具体实施办法的备案工作。推动建立省际间协作机制。围绕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具体实施、条件保障等关键环节,促进各地加强交流、资源共享、合作攻坚。
8.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出台《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进高中学校招生办法,使中考高考改革相衔接相协调,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地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和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措施。
9.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举办专题培训。组织经验交流活动。开展实验工作中期评估。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标准,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三、加快发展、提升质量,全面提高学前、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一)学前教育
10.深入实施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各地出台实施二期行动计划的配套政策措施,落实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的具体办法,研究制定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和集体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建立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等方面的措施。监测二期行动计划2015年发展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召开实施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期推进会。办好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
11.组织实施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充分发挥中央财政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支持各地实施好扩大普惠性资源的工程项目,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入园的扶持力度。
12.设立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围绕落实“国十条”和二期行动计划的重大政策措施,探索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方面的具体举措,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普通高中教育
13.加快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指导各地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推动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继续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提高普及程度,改善办学条件。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地方制定和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提高高中学校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14.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总结交流好做法好经验,指导地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颁布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指导学校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课程选择等方面的指导。继续组织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促进高中高校联合育人,创新培养模式。
15.推进普通高中依法治校。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工作规程。推动普通高中学校章程建设。加大对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生、收费、办班等行为的监管。
(三)特殊教育
16.深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形式,使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85%以上。继续提高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水平,达到5000元以上。加大对各地落实提升计划的指导、督查力度,会同相关部委对各地提升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17.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工作。围绕破解送教上门、融合教育、医教结合和孤独症儿童教育等难点问题,启动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组织开展培训,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委托专家团队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18.加强特教学校课程和教材建设。完成盲、聋、培智三类特教学校课程标准的审议工作。组织专家开展课程标准宣讲、培训。启动特教学校起始年级语文、数学等学科近30册教材的编写工作,开展其他学科教材编写前期调研。
四、加强交流和应用,全面提升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和实验教学水平
19.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完成2014-2015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现200万教师报名、平台2万优质课的目标。统筹协调电教、教研、培训等相关部门,组建专家指导团队,开展巡回指导。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各地交流,宣传优秀工作案例。
20.推进信息化教学应用和交流活动。征集和梳理各地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应用的优秀案例,指导举办第二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活动,组织开展优秀案例和区域典型经验交流。继续加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力度。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开发多版本配套数字教育资源。建立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专家库,加强信息化教学应用基础研究,开展信息技术在教学改革中应用效果的评价工作。
21.加强对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政策研究,研制《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总结和交流实验教学典型经验,促进中小学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进一步发挥实验教学的育人功能,提升学生动手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