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探亲假”成为职场人士议论的热门话题。按照规定,“探亲假”并不适用于非公有制企业,而在机关、国企、事业单位中,“探亲假”的规定也并没有完全执行,其存在的必要性引起了较大争议。
相比之下,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带薪年假”制度覆盖了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成为职场人获得休假权利的重要保障。可是也有调查显示,现实中的“带薪年假”往往会打折扣,部分职场人甚至被迫无法享受这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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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明确规定: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规定》还指出,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等。
缺乏细则解释 企业难以实施
近期媒体上有关“探亲假”的讨论层出不穷,职场人的休假权益也再次受到广泛关注。
“现在很多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还有探亲假,但是不是按照30多年前的规定来执行的就不好说了。”小张在北京某国企工作,他们公司就有探亲假,但其规定与的规定有一定的出入。“我们的探亲假没有规定的那么长,探亲时长、补贴标准也会随着距离的长短而变化,公司也有比较严格的资格审查,而且探亲天数还要在年假中核减。但无论怎样,有这种福利已经很好了。”而据了解,目前并非所有公有制企业都有探亲假,探亲假的执行标准也并不统一。
“探亲假可以说是历史性的产物,在制定当时还是比较合时宜的,而且当年私有制企业算是‘异类’,所以规定使用的只是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不过从现在来看,这项规定的必要性就不是很大了。”向阳生涯首席职业规划师洪向阳解释,现在交通比过去便利很多,劳动法也有了“带薪年假”的规定,探亲假就变得可有可无了。而且对企业来讲,考虑到用人成本等因素,这项规定也不容易执行。“在企事业单位,探亲假可算作一个大的福利。但是现在探亲假的执行比较混乱,在很多企业,员工不申请就等于没有。”
而在乐业中国人事行政总监常艳伟看来,关于探亲假的争议焦点并不在于可不可以给,而是怎么给。“关于探亲假的规定并没有细则解释,所以企业就很难真正实施。目前,大部分私企、外企虽然没有探亲假,但有的企业可能会有类似探亲假的假期,如‘里程假’、‘情绪假’等,其目的也是为了体现企业的人性化管理,让员工工作得更舒服。”
四成职场人工作繁忙无法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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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007年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详细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目前,大部分职场人会用“带薪年假”来探亲。不过,对职场人颇为重要的带薪年假在现实中却经常被打折扣。
“我倒是想修年假,但休假时的薪酬只有少得可怜的基本工资,我要还房贷还要养孩子,有时不得不下决心放弃年假。”从事销售工作的刘女士觉得,像她一样被迫“全勤”的人可能也不在少数。
中华英才网的调查显示,43%的职场人迫于工作繁忙,年度任务难以达成,因此对今年的年假已经基本不抱希望;27%的职场人无法休假是因为自己的职位没人顶替,上级领导不予批准。
洪向阳认为,在市场大环境下,虽然有些迫于无奈,但放弃年假毕竟是一种自由的选择,“放弃年假的行为在企业基层员工中可能会比较普遍,基层员工进入职场时间不算长,为了多挣钱而放弃年假是很正常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确实是因为公司人手不够,员工还是应该和公司相互体谅,经过协商员工可延后休假或公司给予补偿。如果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企业不让休年假,员工应该采取一定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场人士首先应了解自己有哪些权益,不要只听‘二手’信息。现在很多政府网站都会有更新的法律法规,劳动部门、工会都有热线电话,工作人员可以帮助大家。比如至今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必须支付日工资的3倍。另外离职时未休完的年休假是需要按照日工资的3倍支付工资的。”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董一鸣建议,职场人其实在法律维权之前,可多做一些准备工作,避免自己的权利在还没开始工作时就已经被变相剥夺了,比如可要求企业将年休假写在聘用意向书里面,入职前后也需要主动了解公司的各项休假政策。在休假前必须妥善安排工作,休假按期返回,并顺利做好交接工作。当然如果已经被侵权,同时又担心被报复的话,劳动监察部门有热线电话,可以采取匿名举报的形式。